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属企事业单位:根据《怒江州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怒江州2023年度建筑建材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计划按照《怒江州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要求,怒江州2023年度建筑建材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于2023年6月开始,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符合我省或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规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足月计算),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足月计算),2.提供《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2”),3.提供《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3”)4.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提供)(“附件4”)5.提供《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1份(“附件5”)6.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申报人员同时提供“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附件7)和申报人员彩色免冠证件照,(二)申报材料有关要求1.申报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规范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中的“表十七”应当设置为最后一页,4.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由怒江州建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汇总材料,申报人员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要求,附件:申报材料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