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烟台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条件1.在烟台市注册且成立满一年,且不低于5人,4.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企业登录“烟台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系统”(http://gqpyk.ytstc.cn)进行注册填报,申报日期截止到2023年5月8日,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登录系统完成在线审核工作(登录网址:http://ytstc.cn),请各区市于5月11日17点前完成系统审核推荐,三、注意事项1.烟台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系统与烟台市科技服务云平台(http://www.ytstc.cn)账号共享,已注册科技服务云平台账号的企业可用原账号直接登陆填报,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资格,3.申请入库的企业注册时间为2022年5月8日以前(包含5月8日),经科技部火炬中心系统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联系电话:6786633附件:烟台市高企培育库管理系统企业用户使用手册.pdf烟台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