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对基地各级管理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对接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及基地内所有农户的绿色食品知识、技术、基地建设管理制度专项培训,附件:1.泰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2.泰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管理制度3.泰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投入品管理制度4.泰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5.泰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训制度6.泰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环境保护制度7.泰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监督管理制度附件1泰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为顺利推进泰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附件2泰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管理制度1.泰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指导基地建设工作,附件3泰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投入品管理制度1.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附件4泰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1.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的主要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2.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以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主体,3.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由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制定培训计划,4.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每年由乡镇农技服务中心组织基地农户学习绿色食品生产技术2—3次,5.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6.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附件5泰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训制度1.由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附件7泰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对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负责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专门负责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技术指导工作,4.各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绿色食品原料(茶叶)的生产标准指导农户生产、认真做好生产档案的记录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