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标准:按不超过项目设施设备实际投资的50%给予补助,3.畜禽种苗孵化基地建设奖补项目(100万元),(二)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奖补(290万元),2.地标产品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奖补项目(80万元),奖补标准:按不超过申报项目设施设备实际投资的50%给予补助,(四)农产品品牌建设奖补(150万元),1.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项目(60万元),奖补对象:参与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基地创建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类农业经营主体,对成功申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并参与组织运营的经营主体给予合计不高于10万元的补助,对新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智慧农业应用基地、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场的分别给予不高于5万元补助,对新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场的给予不高于10万元补助,1.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创建奖补项目(60万元),分别给予不高于3万元、2万元奖补,3.十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奖补项目(50万元),组织各类经营主体按照资金奖补办法和具体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