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4月6日邵武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定方法和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第二条本评定方法和标准适用于我市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小微企业建设管理工作,第四条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坚持企业自主创建、属地监督管理、应急部门规范评审的原则,第六条市应急管理局为全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组织单位,第七条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评定工作按照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的程序进行,经自评符合标准化达标要求的企业向市应急管理局提交评审申请,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现场评审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审,严格按照《福建省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分细则(试行)》(样式见附件3)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单位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书面或现场复核后将整改情况报市应急管理局,并向社会公示公告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第八条申请小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第十四条标准化达标企业评审人员管理本办法所称的评审人员,认真完成对申请企业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等工作,抽查内容应包含企业标准化创建质量、现场评审管理、评审人员管理、评审报告案卷等,应急管理局可邀请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观摩现场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