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镇海区推进经济发展科技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镇科﹝2019﹞23号)及《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宁波市院士工作站、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名单的通知》(甬科协﹝2021﹞48号)、关于公布2021年第三批宁波市院士工作站、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名单的通知》(甬科协﹝2021﹞73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区科协、财政局审核,并经公示,现决定给予宁波埃美柯铜阀门有限公司等2家2021年新认定市级院士工作站的建站单位财政补助资金共计40万元,本次款项从科技项目专项院士工作站补助-2022列支,通过国库直接支付,各单位收到款项后,请按有关规定入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宁波市镇海区科学技术协会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