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中心拟建设青枣、蔬菜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欢迎县域内从事青枣蔬菜种植、符合资格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积极申报,一、实施形式在我县建立青枣、蔬菜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总面积6500亩,鼓励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施用商品有机肥、作物专用肥、生物肥料、水溶肥料和缓释肥料等高质量肥料新产品(以下简称肥料新产品),通过对购买使用的肥料新产品给于补贴的形式,二、申报条件1、种植作物为青枣、蔬菜,要求每个经营主体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种植面积以租地合同和村委证明为准),3、拟施用肥料为商品有机肥、作物专用肥、生物肥料、水溶肥料和缓释肥料等高质量肥料新产品的一种或多种(肥料具有肥料登记证,建立青枣、蔬菜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总面积6500亩,对示范主体施用肥料新产品的,3、拟施用肥料新产品图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种植面积佐证材料(租地合同和村委证明)和拟施用肥料新产品图片到我中心土肥股登记,申请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符合条件的申报面积达到6500亩即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