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打造浙江大花园最美民族风情特色园,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花园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6号)、《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花园乡村创建的通知》(丽农发〔2020〕72号)、《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农发〔2020〕252号)文件精神,经项目库筛选,研究决定,下达建设项目1个,建设资金207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现将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第七批美丽乡村(花园乡村)项目资金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3日,附件: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第七批美丽乡村(花园乡村)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表.xls联系人:雷杰伟联系电话:0578—5620697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