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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4-21
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渝人社〔2023〕160号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统战部、经济信息委、人力社保局、工商联,市委、市政府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我市改革发展中涌现出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100名、优秀民营企业100家,二、表彰评选条件参评企业和企业家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所经营的企业在转变发展方式,三、组织机构市委统战部、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联等单位联合成立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四、表彰评选程序(一)推荐申报,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集体决定的方式进行,各区县向社会公布推荐评选的名额、条件和程序,各区县工商联应当会同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表彰工作主管部门)等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对报送的初审推荐对象进行筛选、审核,各区县通知推荐企业将正式推荐对象在本企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各区县工商联会同本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表彰工作主管部门)将正式推荐对象报经本区县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对正式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拟表彰对象名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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