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培育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工信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8〕123号)及《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赣工信规字〔2021〕9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2018-2019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及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培育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二)申报条件和程序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单位须符合认定的有关条件,2.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培育申报单位参考《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工信产业字〔2019〕217号)的要求,省管企业集团申报相关项目,直接向我厅提交材料,(三)推荐数量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设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家,二、复核工作各地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当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核工作,认真填写《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表》,省管企业集团直接将复核材料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提交企业申请、变更前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二)各地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及复核材料严格把关,附件:1.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名单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2年3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