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推动本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是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健康发展等,资金主要用于中小学及幼儿园薄弱环节建设、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奖补资金的分配情况在进行任务清单备案时一并反映,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分配办法及分配结果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市财政局(科教文科),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4月2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备案,附件:1.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安排明细表2.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韶关市财政局2022年2月24日附件1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安排明细表地区功能分类科目金额(万元)韶关市合计4101市本级(浈江区、武江区)23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393曲江区535乐昌市758始兴县713新丰县702附件:1.韶财科教[2022]17号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