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区城乡劳动力人员创业,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5号)的规定,经银行及我局审核同意并进行贷款的初创企业借款人,按月支付的贷款利息可按季度或半年办理贴息补贴申请,经初步审查贷款资格及征信条件,以下人员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现将蓬江区申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9日止,受理单位: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江门市丰裕路五号邮政编码:529000联系电话:8223206,传真电话:0750-8223204江门市蓬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7日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情况公示表制表单位: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元序号借款人单位借款人拟放贷款金额1江门国加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项贤贵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