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县域庭院经济联农带农示范产业项目肉牛黄牛养殖和乡村旅游(林果苗类)带动实施主体需要相关主体申报、镇(街)推荐、县级评议,对合格的带动主体进行公示,各相关经营主体积极申报、镇(街)审核推荐、县级联合评审筛选,2023年庭院经济联农带农示范产业项目合格带动主体为:1.湖南草木集农业有限公司,2.长沙瑞之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3.湖南湘移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9日,公示期间,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和长沙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反映,长沙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电话:0731-84020632,传真:0731-84011729长沙县财政监督检查局电话:0731-84011710,传真:0731-84011707,附件:2023年庭院经济联农带农示范产业项目带动主体基本情况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