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31日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第二条重庆专利奖作为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贡献奖之一,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专利奖的申报、评审、奖励、管理、宣传等活动,第五条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简称市知识产权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利奖的组织评定及评审结果审核,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市知识产权局、市人力社保局于评选当年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重庆专利奖申报公告,第九条申报重庆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四)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专利奖:(一)参评专利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往届重庆专利奖的,第十一条申报重庆专利奖,评审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依据本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应当将部分获奖奖金用于奖励获奖项目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以及对该项专利技术实施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第十七条有关单位要将重庆专利奖的获奖情况记入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档案,第二十二条市知识产权局建立重庆专利奖诚信档案,将重庆专利奖申报、评审、奖励、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