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到依法、科学、稳妥下放职权,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乡镇行使的行政执法职权,2.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职权36项,(三)新下放乡镇行政执法职权28项1.林业领域行政处罚职权12项,2.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职权6项,二、工作要求(一)调整后的乡镇行政执法职权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实施,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应做好行政执法职权的交接工作,实施前已立案的案件由原行政执法部门继续完成办理,职权下放的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仍应当依法履行本行政管理领域的政策制定、审查审批、业务指导等监管职责,不得以行政处罚职权下放为由拒不履行,统筹做好行政处罚职权下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为各镇提供执法培训、业务咨询等平台,(四)相关县级行政处罚职权调整由乡镇行使后,原连府告字〔2021〕5号文件中涉及的行政执法职权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附件1连平县各乡镇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目录(2023年1月版).pdf附件2连平县收回的乡镇行政执法职权目录.pdf附件3连平县新下放的乡镇行政执法职权目录.pdf附件4连平县变更或取消的乡镇行政执法职权目录.pdf连平县人民政府2023年4月20日政策解读:http://www.lianping.gov.cn/zcjdpt?id=5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