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我市电子商务直播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根据《盐城市电子商务直播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首批市级电子商务直播示范基地认定工作,通过各地申报和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材料核查和现场核查,拟认定盐之有物盐城网红直播基地等7家电商直播基地(具体名单附后)为电商直播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4月25日前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组或市商务局反映,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1041室,邮编:224001,电话:68011041,传真:80501012,附件:盐城市电子商务直播示范基地拟认定公示表.xlsx盐城市商务局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