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菉镇人民政府、晓澳镇人民政府:为加快连江渔港经济区项目的建设进度,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3号)文,下达苔菉镇人民政府合计868040元:苔菉上塘-茭南港间渔用通道综合提升项目59350元、苔菉中心渔港渔用通道综合提升项目808690元,下达晓澳镇人民政府601270元:道赤渔业平台项目601270元,现下达连江渔港经济区项目第六批中央补助资金合计1469310元,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根据连江渔港经济区建设的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加强监督管理,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