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统战部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丰委统﹝2019﹞3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3市级、区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分配情况进行公示:一、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02号)精神,分配我区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经费30万元,根据《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支出方向建议的函》建议:其中10万元用于大坪回族社区民族团结宣传电子彩色大屏幕工程,10万元用于源淮社区民族团结互嵌式发展提升工程,10万元用于泉州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校宣传教育活动,二、2023年区级少数民族补助款根据丰泽区政府批复我区2023年少数民族补助资金为30万元,为进一步开展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民宗局前期实地调研考察各街道、社区,初步拟定2023年区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30万元分配方案,具体分配金额详见附表,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4月26日,公示期间,请直接向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统战部反映,联系人:王继超联系电话:0595-28135766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31号西楼510室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附件:2023年丰泽区区级民族补助资金分配表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统战部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