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麂镇人民政府: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批(2023年度)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22〕1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社发〔2022〕4号)文件精神,经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现场踏勘审核,同意给予项目建设资金支持,资金拨付程序:项目完成招投标或进场施工后预拨50%做为启动资金,项目完工经验收和审计审价后拨付剩余结算款,现将具体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下达给你镇,请对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附件: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建设资金补助项目实施计划表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平阳县财政局2023年4月17日附件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建设资金补助项目实施计划表制表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主体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期限投资概算(万元)最高补助金额(万元)南麂镇鑫丰村鑫丰村特色建筑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计划修复特色建筑房屋6间,包括:墙体加宽加高加固、顶瓦修复等,以及对房屋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提升,2023.5-2023.124843制表人:李胜2023年4月17日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3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