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市监规字〔2019〕4号)和《广州市增城区支持地理标志保护运用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我局委托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申报“支持地理标志保护运用项目”的申报单位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评审结果、拟立项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至4月2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吴先生020-32162113,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夏街大道48号,附件:关于开展支持地理标志保护运用项目的评审结果汇总表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9日附件关于开展支持地理标志保护运用项目的评审结果汇总表序号项目类别申报单位得分立项情况备注1支持地理标志保护运用项目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86拟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