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23年4月18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止,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一楼房管组联系电话:85848883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序号申请人姓名镇街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缴纳社保月数有无自有房屋符合保障类别保障方式1彭政中长安430421*******0010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158号56无新入户人员租房补贴2王彬彬长安342901*******1811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维沃路1号10无新入户人员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