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和生态保护资金(第三批)的通知》(肇财农[2022]75号)文件精神,我局使用项目资金采购了一批水稻配方肥,并将配方肥分配给我区早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农户),以此作为示范基,带动促进我区化肥减量增效,现将采购水稻配方肥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镇(街道)(彩虹牌)氮磷钾:24-7-19≥50%(包)备注肇庆市培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沙浦)50广东海力宝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沙浦)35永安镇岐州村(周玉輝)水稻种植基地20永安镇岐溪村(何永南)水稻种植基地25广东达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利)50广东海力宝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凤凰)25合计205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鼎湖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实名反映,匿名反映不予受理,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其他方式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鼎湖区农业农村局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4号,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