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以乐会友—2023年龙岗国乐艺术周项目通过社会公告、内部评审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选定深圳市华韵民族乐团为执行机构,中金额为49.7万元,本公示期限为2023年4月18日-4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局提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755-28936694,韩小姐,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东座1403室,附件:企业诚信承诺函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4月18日附件:1.企业诚信承诺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