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农产〔2021〕260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重点支持围绕农业产业链、农产品加工、产业化联合体、产业联盟以及特色产业建设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沈阳市新增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的实施细则》,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30日之内(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4月7日),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联系人:吴锋电话:82703801邮编:110003邮箱:xccyc-snyncj@shenyang.gov.cn附件:沈阳市新增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实施细则.doc意见征集姓名:*身份证:*职业:请选择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工人农民学生医生教师律师文体人员现役军人自由职业者个人经营者无业人员退(离)休人员其他*联系电话:*邮箱:*意见:*验证码:看不清换一张*提交重置意见征集已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