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农业经营主体:为充分发挥“斗门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中标杆性的作用,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提升“斗门荔枝”品牌质量,推进“斗门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斗门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斗门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专用标志申请使用,二、申报主体:在珠海市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三、使用条件、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斗门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报指南》,四、申报管理部门:斗门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五、申报时间:2023年4月至6月,六、材料报送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36号斗门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联系人:谭新红,联系电话:2782715附件:“斗门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报指南.doc1:“斗门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pdf2:珠海市地方标准《DB4404T33—2022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斗门荔枝》.pdf3:“斗门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表.doc4:生产经营者产品产地承诺书.doc5:商标使用承诺书.doc6:“斗门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书.doc7:“斗门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doc8: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doc珠海市斗门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