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2501MB1D8405X1/2022-37166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2-03-0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发布机构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太平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太平乡大河村林区道路建设项目补助的函》,太平乡“大河村大坑至浅田”林区道路项目2021年5月批复立项,项目占用林地面积16.7亩,其中:主道路占用林地面积11.1亩(路基宽4.5米,长1650米),边坡5.6亩,并纳入资金补助计划,因项目政策处理费高,现拟补助大河村项目资金5万元,现将项目资金补助情况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0日止,(联系单位: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联系人:江女士联系电话:0578-2601835)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3月4日附件:附件: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