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捕渔民,二、补贴范围对在瑞昌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其中创办小微企业的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退捕渔民,三、补贴标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四、申请程序申请人向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提出申请→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核查→财政审核→拨付资金,五、申请材料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个体工商户资料: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4)《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5)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2.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脱贫劳动力不用提供)、《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江西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银行账户;(2)企业材料: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个体工商户资料: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3.返乡入乡农民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江西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2)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上传复印件);(3)《就业创业证》(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那面复印件);(5)《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7)个体工商户材料: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6个月),六、受理单位: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八、咨询电话: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创中心市场股0792-4811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