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2年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该项补助不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政策重复享受,经审核,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下午14:30-18:00,附件:仓山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12日根据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关于转发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一次性扩岗补助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榕劳就〔2022〕31号)以及(闽人社文〔2022〕149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该项补助不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政策重复享受,经审核,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附件:仓山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