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水产种业振兴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内容(一)支持范围1.新建省级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1项(大黄鱼),(二)支持对象1.新建省级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建设,(三)补助标准新建省级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水产种质资源保种场建设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参见《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补助标准与技术要求表》,(四)技术要求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的技术要求,具体参见《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补助标准与技术要求表》,(五)管理流程省级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建设、水产种质资源保种场建设项目,项目按照“申报-批复-实施-验收-绩效”的流程管理,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批复、现场验收和绩效报告等工作,在项目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由区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项目批复建设内容组织验收,附件: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补助标准与技术要求表宁德市蕉城区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4月10日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补助标准与技术要求表项目类型补助标准上限技术要求一、省级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建设支持建设1个以上省级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建设,二、水产种质资源保种场建设支持建设1个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种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