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市科技局关于组织推荐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申报2023年度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二、申报时间2023年4月12日-4月21日三、支持范围项目原则上需符合武汉市“965”产业和江岸区“531”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原则上分两期拨付资金:签订任务书后,七、相关要求(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对象,5.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的配套经费总额与申请市、区科技研发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6.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以PDF格式上传的《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应签字盖章,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额度低于申请经费时,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单位(高校到二级学院)不得申报,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报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于4月21日前报江岸区科经局科技发展科,联系方式:科技发展科85320185地址:江岸区石桥一路6号科技创业中心B座403室附件: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格式)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