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68号)文件精神,我区为该项目实施县区之一,项目资金用于建设冷藏保鲜设施,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项目实施主体是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由实施主体自主申报,并按照项目实施技术要求完成,经过项目验收工作组验收合格后,可获得补助资金,现项目实施主体贺州市永乐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已完工(见附件),经八步区项目验收工作组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建设的项目达到验收要求,现予以项目拨款前公示,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八步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附件:2021年八步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拟补助对象名单(第七批)文件下载:附件:2021年八步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拟补助对象名单(第七批).doc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