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一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政策申报工作,无行政处罚未执行、失信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信息,三、申报材料1.《2023年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企业汇总表》(附件2),4.《2023年涉及企业和个人的专项资金审核比对情况表》(附件4),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还需提供2022年度《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表,2022年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等荣誉的企业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上述材料一式六份(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四、申报流程1.申报企业按要求于4月14日前如实提交申报材料,2.申报企业向区工信、财政部门提出申报,区工信局牵头做好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审核,3.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有关内容、涉黑涉恶、失信、行政处罚执行等情况进行复核后,若申报企业名称与联网直报平台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请附上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3.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数据情况,若发现虚报数据情况则取消奖励及下年度申报资格,电话:28888225附件:1.《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3年一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措施的通知》(榕工信运行〔2023〕31号)2.2023年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企业汇总表3.承诺书4.2023年涉及企业和个人的专项资金审核比对情况表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