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1月4日至3月24日,省工信厅、省应急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邀请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对12个化工园区进行复核和1个化工园区进行认定,现将甘肃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4日,共1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931-8929291附件:甘肃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