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增加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的公告》,自2022年11月4日至11月30日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开征集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按照政策及申报条件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对申报单位进行了筛选,选定以下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成为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合作单位,分别是: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合作银行分别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吉林银行股份有公司(吉林银行长春亚泰大街支行、吉林银行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吉林银行长春康平街支行、吉林银行长春一汽支行、吉林银行农安支行、吉林银行榆树支行),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至4月2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反映,联系人:梁立伟联系电话:0431-88690885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650号省人才大厦1201室邮编:130000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