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由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要求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评审、入库储备和排序优选等,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权责对等的原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具体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53号)执行,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范围按照《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工信园区〔2020〕83号)执行,2024年暂按其余主平台所在地级市的标准组织入库储备,四、工作程序和要求(一)抓紧开展项目入库工作,制定本市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申报入库工作细则、发布申报通知,按照“谁评审、谁负责”原则,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0〕993号)的要求开展项目入库评审,对地市申报入库的项目进行随机抽查,(三)报送项目入库信息,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审议、市政府审定(如有需要)后形成项目入库和优先排序结论,报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入库储备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一份)、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见附件1)、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