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区企业:现将《关于申报2023年市级中小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一、申报范围及要求(一)申报范围严格按照《昆明市中小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执行,(二)申报要求1.按照《昆明市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实施方案》(昆政办(2019)11号)要求,使用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扶持资金的企业,项目网上申报、审核、评审、公示,2.申报对象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号)有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型企业,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6.通过信用中国(云南)系统查询,申报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二、申报方式及时间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于2023年4月17日17:00前,报送一式两份书面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装订)至工业和科技局1008室,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备注:企业名称+2023年市级中小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资金,网络申报材料须与书面申报材料一致,联系人:王云龙王喆联系方式:68510937邮箱:kmjkfwzx@163.com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科技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工业和科技局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