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沙县工信与科技局,现将2023年度三明市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列基本条件:(1)在三明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院可以系或二级学院为项目申报单位),科技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科技项目负责人法定退休年龄,2.各县(市、区)、市级主管单位推荐项目总数不受限制,4.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需要设置科研助理岗位,二、项目立项及管理1.各县(市、区)申报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予以推荐,市属相关二级单位申报项目由市级主管单位予以推荐,市科技局按要求分批开展立项工作,2.市级引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4.市级引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不签订项目合同任务书,由主管单位每年1月15日前汇总上年度项目结题验收意见至市科技局办公室备案,2.项目属地县(市、区)科技局、市级主管单位汇总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提交推荐申报项目材料,3.市级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申报已纳入“一趟不用跑”办理,建议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级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邮寄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四、项目申报咨询电话办公室8241004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领域项目8592253农村科技领域项目8590650社会发展领域项目8590837附件:三明市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申报书三明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