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宁市第七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强村计划”的意见》(海委发〔2018〕3号)文件精神,经村申报、镇(街道)核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核查,需拨付2022年度第七轮强村计划贷款贴息补助资金5817698元(详见附件),现将相关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87015313(农业农村局改革发展科)87292263(财政局农业科)8078271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附件2022年度第七轮贷款贴息明细表.xls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11日分享到: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是否继续访问,继续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