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宿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拟对通过市级、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评定的天合光能(宿迁)光电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由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奖励,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4日至3月12日,公示期7天,如有意见,请致电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0527-84350720,附件: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省级、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一次性奖励明细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3月4日附件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省级、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一次性奖励明细表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和谐企业层级(区县/市/省/国家)评定年份实际经营地址企业性质所属产业链一次性奖励金额(万元)1913213910934894816海天醋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级2021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889号民营企业食品加工10291321391MA1YN9H16U天合光能(宿迁)光电有限公司市级2021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路958号有限责任公司晶硅光伏539132139109409289XM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市级2021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99号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家电54913213005538387517江苏中科君达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市级2021年宿迁经济开发区苏州路8号股份有限公司大数据+5591321391061835546B宿迁世界之窗生态大酒店有限公司市级2021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855号国企食品加工56合计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