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倩(身份证号码510***********002X)、唐媛(身份证号码510***********2726)、唐蓉(身份证号码510***********0021)、叶桂兰(身份证号码510***********2748)、胡春(身份证号码510***********272X)、李秀琴(身份证号码510***********2744)、唐静(身份证号码513***********044X)、张顺华(身份证号码510***********2723)、唐小平(身份证号码510***********2730):为调查了解成都金果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的相关事宜,本局于2023年4月10日依法对你作出《询问通知书》(龙市监询通〔2023〕ZF6-402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到成都市龙泉驿区鸥鹏大道238号203办公室接受询问调查,请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你出资成都金果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联系人:黄承、余楠,联系电话:028-84855365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鸥鹏大道238号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