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常山县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的公示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常山县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即4月11日-4月17日,如有异议,请与县财政局余吉,县发改局何海丽联系,联系电话:余吉0570-5019315何海丽0570-5663819附件:2023年常山县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常山县财政局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4月11日2023年常山县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