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二、支持内容、标准和申报材料(一)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企业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申报项目,(2)在支持期限内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应不低于400万美元,以企业实际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汇金额(美元)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支持期内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含数字服务)发展情况、执行金额,(3)2022年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情况表(附件2),(2)在支持期限内取得收汇凭证的技术出口业务,对企业在支持期限内取得收汇凭证的技术出口业务且出口金额同比正增长,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出口技术概要、支持期内技术出口收汇金额,1.同一合同和水单只能申请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或技术出口中的一项,三、申报流程和要求(一)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和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业务的项目申报单位,四、资金审核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本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方向、支持内容和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的申报材料,附件:1.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申请表(企业填报)2.2022年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情况表(企业填报)3.2022年企业技术出口贴息情况表(企业填报)4.申报信息采集表(企业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