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牧野英才2.0”三年行动计划(试行)》(新人才〔2021〕4号)相关规定,平原示范区已完成“牧野英才”青年英才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人选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公示期: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9日联系电话:0373-7553036附件:青年英才认定名单.doc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