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作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局现对2023年4月申请就业补贴专项资金(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2人、创业租金补贴1人、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29人、返韶留韶就业补贴20人、2022年7-12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374人)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公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印章,2.公示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共5个工作日,3.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部门(单位):仁化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6352567联系地址:仁化县新城路59号人社局二楼214附件:1.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公示表.xls2.创业租金补贴公示表.xls3.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公示表.xls4.返韶留韶就业补贴公示表.xlsx5.2022年7-12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xls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