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联系人:王孟华,由县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批复、现场验收和绩效报告等工作,申报单位须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1.项目申请报告,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助资金100万元以上),(二)审核批复1.县海洋与渔业局会同财政局按照补助标准、建设技术要求等对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补助资金、附件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2.县海洋与渔业局会同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同时抄报市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由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1.项目资金管理(1)县财政部门负责设施渔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项目投资须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形成审计报告,项目县级验收组由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会同东山县财政局邀请省内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财务(审计)人员组成验收专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