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建工〔2023〕6号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监管,规范和强化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控,筑牢监督管理链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漳州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办法》(漳政办规〔2022〕11号)的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漳州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考使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4月6日附件:漳州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引(试行).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