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2022年度温州市第二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的通知》温科管〔2022〕15号,乐清有两家企业备案为温州市2022年度第二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3家企业备案为温州市2022年第二批众创空间,同时根据《乐清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乐政发〔2022〕6号文件)由企业投资建设并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50万元、100万元奖励,被新认定(备案)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根据上述文件内容各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依托机构100万元和众创空间10万,但由于奖补资金总量控制有两家企业奖补金额为0,本次总奖补金额共120万元(具体内容见附件3),附件:1、《关于2022年度温州市第二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的通知》(温科管〔2022〕15号)2、《乐清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乐政发〔2022〕6号文件)3、奖补清单乐清市科学技术局乐清市财政局2023年4月3日附件3奖补清单序号众创空间名称依托单位奖补金额(万元)实际核算奖补金额(万元)1正泰(乐清)物联网传感器产业园正泰(乐清)科技创新创业园有限公司10002创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启牛(浙江)科技有限公司1001003童牛会众创空间乐清市元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0104JCK(精创客)众创空间乐清市启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1005蔚蓝众创空间乐清市沐德蔚蓝科技有限公司10106合计230120乐科字〔2023〕12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温州市第二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