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湘教通〔2017〕4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4月2日,茶陵县教育局将2023年春季学期普高、中职学校资助学生,通过与县乡村振兴局、民政、残联等单位数据比对,最后确定拟资助5136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9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专项资金的给予举报,资助中心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举报方式:文字或电话举报(教育局纪监室22063831、资助中心22063838)附件:《茶陵县2023年春季学期普高、中职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表》茶陵县教育局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