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23〕2号)部署要求,经自愿申报、初步审核、专家评审和厅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上报推荐“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3个和“全国文明渔港”单位3家(详见附件1),拟上报复核通过“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7个和“全国文明渔港”单位10家(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1日-4月17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人员联系,联系人:宫笑笑盛少杰电话:0531-5178929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