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演出经纪人员的从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九、将“文化部”修改为“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省级文化主管部门”修改为“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修改为“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修改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文化行政执法机构”修改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第八条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演出举办单位还应当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符合《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文件,第十七条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涉外演出,持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和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各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演出经纪人员的从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四十条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给予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